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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各中心幼儿园招聘岗位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各中心幼儿园

招聘岗位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为进一步加强公办中心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就公办中心幼儿园20227月招聘临聘教职工50名,其中包括幼儿教师30名、保育员20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临聘聘用人员,统一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入职手续。经面试合格后统筹分配至全区各街道、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上岗工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8月20日18:00前时间截止。有意向者可于前往惠阳区淡水街道福利路15号三楼处报名,现场报名参加应聘或者通过公司邮箱上传资料(hcrlgs@163.com)。

   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条件。7.惠阳籍及居住地在惠阳区内和持有相关上岗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岗位条件:

   1、幼教师30名:热爱幼儿教育,品性纯良,师德风范好,身体健康(持有托儿机构人员体检合格证)。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师资格证书;

(居住地新圩、永湖、良井、平潭、三和优先录取)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幼师教师资格证;年龄18-35周岁,经综合测试与心理测试均达60分以上。

  3、保育员20名:热爱幼儿,性格温和,有爱心,身体健康(持有托儿机构人员体检合格证)。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年龄18-40周岁,惠阳籍和持有保育员上岗证者优先录用,经综合测试与心理测试均达60分以上。

(居住地新圩、永湖、良井、平潭、三和优先录取)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惠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820日18:00前截止。

 2. 有意向者可于前往惠阳区淡水街道福利路15号三楼处现场报名报名参加应聘。并现场初步验证原件及提交资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户口本;(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4)教师资格证;(5)承诺书;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申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笔试及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笔试及面试事项。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查验纸质相关材料。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通过面试并最终被录用的人员实行月薪制,其工资薪金标准待遇按照《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岗位工作方案》要求实施。教师薪金标准为本科学历5000元/月,大专学历4500元/月,保育员薪金标准为3500元/月(以上薪金标准已包含所有福利待遇、加班薪金、每月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具体发放方式根据第三方公司考勤制度执行,由第三方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街道、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

应聘幼儿教师    陈专员15219987788

应聘幼儿保育员、保安员   专员13502571222

                            罗专员 13048766854

   咨询电话:0752-3389188

第三方公司

   惠州市惠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石坑仔福利路15号